8月2日起啟動「社會住宅包租代管」第3期,新增租金補貼,包租代管社宅的物件由民間房東提供,政府遴選的專業服務業者居間管理收租,另提供房東所得稅減免和每年1萬元修繕費補助等優惠,鼓勵更多房東出租房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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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為提高民間空餘屋釋出誘因,提供房東每處每年最高1萬元的修繕獎勵金,比照自用住宅的房屋稅、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,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從原本1萬元提高為1萬5千元,1萬5千元以上租金收入還可享60%的抵扣費用額度,且明文規定包租代管社宅的租賃契約資料,不得作為查稅依據。
房客方面,第3期計畫開始不須在當地縣市設籍,申請承租年齡下修到18歲,讓外地上班族及大學生更容易申請。另名下有1戶自有住宅的身障者或滿65歲銀髮長輩,可用「以屋換屋」的方式申請,入住同一縣市有電梯的大樓,原有房屋可由業者協助媒合出租,與其他房東一樣享有相同的優惠。
原文網址: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6710/5642536
聯合報 記者陳秋雲/台中即時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