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社会住宅完工后就会开始招租,县市政府会将租金、租期、承租资格及申请方式等相关资讯公告周知,相关资料也会公布在各县市政府住宅单位的网页,欢迎有租屋需求的民众向县市政府住宅单位洽询。 二、有关民众申请社会住宅的租期,以台北市的社会住宅为例,青年及一般家户最长6年,但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,得延长为12年。未来若有更多的社会住宅存量,也会滚动调整租赁期限的相关规定。 详请见各县市政府公告内容 各县市政府社会住宅服务窗口 上一个 回列表 下一个